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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万里学院会议室(报告厅)使用管理规定
根据二级管理的特点,为了建设节约型校园,合理配置学校资源,利用经济杠杆实行宏观调控,学校各类会议室(报告厅)(以下简称会议场所)使用将实行成本核算。所有经费收入纳入学校财务。现对会议场所使用作如下规定:
一、使用程序:
1.
从学校办公室网页(http://yb.zwu.edu.cn)查询会议场所预订情况,提前2天向学校办公室预订(与学校重要活动的时间发生冲突时,优先保证学校重要活动的使用);
2.
填写《浙江万里学院会议场所使用申请表》,报学校办公室审批。
3.
校外单位到学校计划财务部缴纳相应费用。
4.
学校办公室管理人员凭申请表(校内单位)或申请表及计划财务部开具的发票(校外单位)给予统一安排。
二、使用要求
1.
行政楼112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各类重要会议和重要客人的接待。
2.
图书馆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校各类学术报告和重要会议。
3.
行政楼内各部门使用会议室,原则上安排在行政楼222会议室,免收相关费用。
三、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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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室(报告厅) |
座位数 |
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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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单位使用
(不收费项目) |
外单位租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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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质拓展中心 |
1110 |
500.00 |
30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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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报告厅 |
514 |
300.00 |
20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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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报告厅 |
187 |
200.00 |
10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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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功能厅 |
150 |
200.00 |
10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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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2会议室 |
126 |
200.00 |
10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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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会议室 |
66 |
200.00 |
10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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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会议室 |
40 |
100.00 |
400.00 |
注:1.
需要使用空调的活动项目,外单位租用收费标准增加30%。
2.
校内单位开展的各类收费项目,学校按外单位租用收费标准的70%收取相应费用。
四、使用注意事项
1.会议场所内严禁吸烟,使用者要保持室内整洁,爱护室内设施,如发生人为损坏须负赔偿责任。
2.各会议场所的电费均由学校承担,使用者应注意节约用电。
3.会议场所内各种音响设备由学校办公室专人负责开启,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启音响设备。
4.会议室内的会标可由学校办公室代为定制,费用自理;报告厅内的会标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制作。
五、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六、本规定由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自2006年10月1日开始试行。
二○○六年九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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