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万里学院电话管理规定
为了保证学校电话的正常运行,保障教学、科研、行政工作信息传递的畅通,合理开支通讯费用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学校内的电话由鄞洲区电信部门负责安装和维护,校办负责联系与协调工作。各单位、部门因工作需要装机须提交有单位、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申请,由校办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批准后安装。校办可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对已安装的电话进行装、拆或移机调整。
二、各单位、部门办公室新装电话由学校统一安装和支付装机费。各部门所属的电话通话费(包括座机费和外线话费)由各部门自行支付。
三、因工作需要移机或开通外线电话的部门,须提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书,由校办批准后办理;由于各单位、部门内部原因移机或同一电话先拆后装的费用由各单位、部门自理。
四、电话故障请直接与电信部门联系(电话:88249111),按电信部门有关规定维修,费用由各单位、部门自理。
五、各单位、部门新装电话的话机由学校统一配备;更换话机的费用由各单位、部门自理。
六、本规定自2004年2月18日起实行,本规定由校办负责解释。
学校办公室
2004 年2月18日 |